各有关单位:
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在广州市科技局的指导下,创新建立全市高新技术工作站布点服务机制,在全市各区及重点行业、科技园区累计建设三批次91个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工作站,累计开展高企服务超400场,覆盖全市超5000家企业。协会工作得到了科技主管部门及广大高企的大力支持,2024年协会被市科技局颁发“优秀统筹机构”荣誉称号。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协会高企培育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提高协会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专业化水平,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现公开第四批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工作站申建要求及第一批、第二批高企服务工作站到期复审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建2024年度高企服务工作站
(一)组织机构
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成立于2009年4月,是在市委市政府关注下,经广州市民政局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联合性社会团体。协会积极发挥政府与企业、企业与社会之间的桥梁作用,承担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支撑服务工作,为我市科技企业提供专业化、多元化的服务,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二)申建范围
致力于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各区科技业务服务窗口单位,市级、各区重点行业协会,科技园区、孵化器,大型银行、金融机构,其他服务于科技型企业的组织。
(三)工作站建站条件
(1)申请建设工作站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有固定办公场所,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单位性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各区科技业务服务窗口单位,省市区重点行业协会,重点园区、孵化器,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专业服务公司,以及其他特殊机构;
3.重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得到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的认可,并积极承担科技创新相关产业工作;
4.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具备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业务能力。
(2)具备如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机构,可优先考虑建站:
1.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的相关机构;
2.具有200家以上科技企业会员单位或10家以上上市科技企业会员单位的行业协会;
3.在园(在孵)科技企业200家以上的园区、孵化器;
4.帮助企业通过高企认定累计超过200家的专业服务机构。
(四)征集程序
(1)采取主管单位推荐、自报申请、定向邀请的方式。
(2)申请人员需填写附件《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工作站申建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申请单位机构需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3)协会审核资料并择优评选,结果将在协会公众号及网站予以公示,经公示后,确定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工作站”名单。
(五)征集时间和方式
(1)设立工作站常年接受申请,分批建站,动态管理,第四批集中征集申报时间于2024年8月30日截止。
(2)申请方式
1、提交电子申请材料:参照附件将工作站申建表、建站工作方案(加盖公章扫)、相关佐证材料等材料,打包压缩以“设立高企服务工作站申请+机构全称”命名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gzhtea2023@126.com。
2、过往曾申报的机构无需重复提交工作站申请表,但需补充提交“建站工作方案”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第一批、第二批高企服务工作站到期复审
根据《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工作站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工作站合作期限2年,期满后如需继续设立,可再次提交资料申请共建。
2022年经协会公示的第一批、第二批高企服务工作站(名单详见附件4),合作期限即将到期。仍希望继续设立的高企服务工作站,可按照下列流程提交电子资料至协会:
提交电子申请材料:建站工作方案(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相关佐证材料等材料,打包压缩以“到期高企服务工作站复审+机构全称”命名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gzhtea2023@126.com。
协会收到资料后经资格审查、择优认定、公示无异议后,与申报单位签订工作站合作共建协议,正式向单位机构授牌。
附件1、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工作站申建表
关于申建第四批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工作站的通知_附件1.docx
附件2、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工作站工作方案
关于申建第四批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工作站的通知_附件2.docx
附件3、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工作站管理办法
附件4、第一批第二批高企服务工作站名单
关于申建第四批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工作站和第一批第二批高企服务工作站到期复审的通知_附件4.docx
咨询电话:020-87516609-87516619
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2024年8月8日